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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8 14:01:00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依据《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中国五矿安环〔2021〕54号)以及《五矿凯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专项方案》,原中国五矿集团所属、现中国凯发国际集团所属定南大华已完成问题【12】的整改和验收工作,并通过中国五矿集团和中国凯发国际集团整改工作小组组织的专家现场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整改销号问题【12】进入凯发国际领域,明知赣县红金公司存在产能批建不符等问题,仍完成收购;此后又放任赣县红金、定南大华等两家企业继续未批先建,大幅扩大产能。

整改目标:采取措施解决企业批建不符问题,并进一步加强对投资活动等监管,保证在投资活动过程中,设立环保红线,不满足环保要求的项目一票否决。

整改措施

1.2019年8月底前赣县红金全面停产,并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企业关闭工作,将厂房土地移交当地政府,解决赣县红金未批先建问题。

2.在江西省环保部门配合下,定南大华力争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4400吨/年产能环评工作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复。若在2021年12月底前没有获得新的环评批复,则依然按照原环评批复的产能限额进行生产。

3.2020年6月起,五矿凯发国际集团对后续项目违反环评规定未批先建的,将按《五矿凯发国际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所在单位和本部管理部门有关责任。

4.2020年9月底前,五矿凯发国际集团修订《投资决策与管理规定》,明确投资项目要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对环保批建不符的项目在完善合规手续之前不进行收购,对不符合国家绿色发展政策导向的项目不予收购,确保后续投资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原五矿凯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9年8月底,赣县红金凯发国际全面停产,五矿凯发国际集团不再向其下达生产指标。

2.2020年4月底,赣县红金凯发国际正式完成搬迁工作,彻底解决了未批先建问题

3.2020年5月底前,五矿凯发国际集团重新按照定南大华环评批复产能对定南大华下达生产指标,并监督其严格按照指标生产2021年及以后,五矿凯发国际集团按照定南大华所获得的环评批复产能下达生产任务指标。

4.定南大华持续推进4400吨环评变更工作,于2022年6月21日正式获得4400吨环评报告书批复,彻底解决涉及产能与环评核准产能不符的问题。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8日至1月31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

以上内容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人:何彦卿

联系电话:0797-8688376

信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B座703室,邮编341000。

电子邮件:yq_he@apswhb.com

  

中国凯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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